申請資格 (一)於長榮大學修業滿一學年(含)以上,具正式學籍且在學學生。 (二)前一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達70分(含)以上。 (三)甄選與出國期間皆須具備本校在學學生身分,且學籍身份不得變更。 (四)曾獲校級交換生資格並完成交換研修者,如欲再次提出申請以自費交換研修為原則。
交換期程 (一)赴海外交換至少一學期,至多以一學年為限之交換研修。 (二)此112學年度交換生甄選,將選出預計於113-1、113-2學期出發之交換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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