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動內容
※長榮大學短期交流獎助計畫-112學年度第一梯次
【受理113(2024)年01月01日至06月30日之短期交流活動案】
說明:
1.依據「長榮大學短期交流補助作業要點」辦理徵案,由校內行政或教學單位以團體方式,於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,參與(受補助)對象必須是本校在學學生(於交流期間須全程保留本校學籍)及本校隨(帶)隊老師,期盼師生積極進行海外移動,增進國際視野!
2.每位學生補助以四萬元為限,補助項目得包括補助活動類型 所需之課程費、報名費、住宿費、保險費、經濟艙來回機票費,不限區域。
注意事項
1. 詳細徵案資訊請見國際處網站之公告。
2. 12:00即開放報到,說明會於12:10開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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